香港特别行政区
位于中国东南端、背靠内地并面向南海的国际金融、航运和贸易中心。
English name: Hong Kong
历史沿革
香港地区的历史可追溯至古代华南沿海聚落,秦汉以后纳入中央政权管辖。近代香港经历英国殖民管治;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同时实施。
经济与产业
香港经济以服务业为主,金融、贸易及物流、专业及工商业支援服务和旅游等领域占有重要位置。香港实行自由港政策,保持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功能,并与内地及亚太市场联系密切。
治理与行政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依照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地方行政服务按18个区开展。
历史地理与海防遗址
香港位于珠江口东侧,维多利亚港、鲤鱼门等水道塑造了港口与海防历史。由旧鲤鱼门炮台改建的香港抗战及海防博物馆,以及东龙洲炮台、东涌炮台和分流炮台等公开遗址,记录了唐代以来沿海防务、近代海防和抗战历史。
文化与旅行
香港文化兼具岭南传统、港口城市历史和中外交流特色。传统村落、庙宇、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与当代艺术场馆共同构成文化景观;中环历史街区、九龙城市空间、新界乡郊和离岛可按建筑、民俗与自然主题游览。